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,作为世界工厂的中国,每年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与日俱增。据数据显示,2019年,196个大、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达4498.9万吨,综合利用量2491.8万吨,处置量2027.8万吨,贮存量756.1万吨。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利用处置及贮存总量的47.2%,处置量、贮存量分别占比38.5%和14.3%,综合利用和处置是处理工业危险废物的主要途径,部分城市对历史堆存的危险废物进行了有效的利用和处置。
就广东省而言,2019年危废实际产生量不低于450万吨。主要危废种类:包括HW11(43.7万吨)、HW17(56.7万吨)、HW18(65.8万吨)、HW22(66.4万吨)、HW34(30.9万吨)、HW39(27.5万吨)。主要产废城市:广州(60.6万吨)、深圳(67万吨)、佛山(39.2万吨)、东莞(37.1万吨)、江门(36.48万吨)、惠州(35.44万吨)、湛江(35.49万吨)、韶关(38.77万吨)。
如何有效地对省内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、资源化处置,是生态环境部门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重大研究课题。